学生公寓卫生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04-01

一、学生公寓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均由各公寓管理员负责安排,由保洁人员负责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完成;

二、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工作由学生自己承担,公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三、楼道、楼梯地面要保持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烟头和其他杂物;

四、公寓楼内墙面整洁无污迹、无蛛网、无乱涂乱画;

五、盥洗室、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异味,保持镜面干净;

六、楼道、楼梯间、盥洗间、卫生间等门窗的玻璃和窗纱要保持完好,门窗及玻璃要擦干净;

七、定期开展室内卫生评比活动和文明宿舍评比;

八、公寓楼内、室内要保持通风,确保空气新鲜无异味;

九、定期进行“消杀”,力争做到无蚊蝇、蟑螂、无鼠害;

十、组织各公寓之间定期开展卫生联合大检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属学生公寓服务部。


Back

版权所有 北方工业大学 丨 经济管理学院丨 电话:010-88803286丨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