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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07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21]36号)、《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学工〔2026〕2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主任:赵继新    谢朝阳

委员:王 帏    孙 强    蒋贵凰    纪雪洪    刘 颖    王志亮    苏梦倩

秘书:宋 钰    王 燕

二、评审原则和依据

评定过程和结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学校相关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真正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

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21]36号)、《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学工〔2026〕26号)执行。

三、申请条件与奖励办法

(一)申请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标准学制内、学籍状态为“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具备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无故未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2.无故未按时注册报到;

3.超过标准学制年限;

4.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

5.培养各重要环节考核有不通过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良诚信记录;

7.违反校规校纪的;

8.其他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情况。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15000元,获奖比例≤10%;

二等奖10000元,获奖比例≤20%;

三等奖5000元,获奖比例≤30%。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21]36号)文件精神,一年级一等奖限推免生。

(三)推荐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下发学业奖学金名额和各学科(专业)现有在读硕士研究生人数,对学业奖学金名额进行如下分配:

经济管理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学科(专业)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工商管理

5

5

10

应用经济学

2

2

4

合计

7

7

14


经济管理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学科(专业)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工商管理

1

2

3

应用经济学

3

3

4

工商专研(MBA)

7

9

14

会计专硕(MPAcc)

6

9

12

合计

17

23

33


经济管理学院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学科(专业)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工商管理

5

7

10

应用经济学

1

3

4

工商专研(MBA)

0

11

16

会计专硕(MPAcc)

0

9

13

合计

6

30

43

四、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2026年9月11日-9月14日)

1.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通知全体研究生,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橱窗栏进行公告。

2.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为“审批表”)。“申请理由”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参与竞赛、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荣誉、专利等,发表论文严格按参考文献的格式列出,包括所有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发表年份、期数、页码,同时注明中文核心、检索等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应当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并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审批表正反双面A4纸打印。

3.参评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硕士在读(不含本科)期间取得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学术竞赛获奖、科研获奖、荣誉、专利等。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应为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所有科研成果需正式见刊(出版),竞赛获奖以研究生院认定为准。科研成果要求申请人排名第一,或个人导师排名第一、申报人排名第二,其他科研成果不予认定。个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导师不计入作者数。

4.2026年9月14日下午15点前,参评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至励学楼203王燕老师处,材料包括:

(1)纸质版“审批表”一式2份。

(2)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页、目录页、自己的全部论文页;著作需复印著作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本人参与写作的说明页、封底页等;获奖证书如未注明参赛者姓名的,需附本校指导老师手写签名的说明材料。

(3)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全部材料请装入档案袋提交。

(5)2026级研一学生仅提供“审批表”一式2份。

(二)学院评审(2026年9月15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各学科(专业)负责初评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各学科(专业)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小组,由责任教授担任组长,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导师代表及二、三年级研究生代表。

2.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名单。

3.三年制研究生评审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科研成果计算业绩分,以业绩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科研成果业绩分认定办法参见《北方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18[58]号文件)。如科研成果业绩分相同,按申请人学位课程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获奖等级。如学位课程成绩相同,根据学生参加省部级(含)以上竞赛情况,经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小组讨论后确定获奖等级。

对符合条件的2025级硕士研究生,计算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以学校研究生院系统提供的成绩为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如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相同,则按科研成果业绩分的高低顺序确定获奖等级,科研成果业绩分认定办法参见《北方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18[58]号文件)。如科研成果业绩分相同,根据学生参加省部级(含)以上竞赛情况,经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小组讨论后确定获奖等级。

对符合条件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各一级学科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占学科总考生的比例划分学业奖学金名额(四舍五入计算,名额不够一个时保留一个名额)。一等奖学金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名额划分后,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由高到低依次获得二、三等奖学金。

1)一志愿考生

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三年制研究生以公共课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获奖等级,如公共课总成绩相同,依次参照数学、政治、英语、专业课、复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2)调剂考生

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初试科目差异较大的学科(如专硕转学硕),由学科点确定初试成绩权重排序,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三年制研究生以公共课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获奖等级,如公共课总成绩相同,依次参照数学、政治、英语、专业课、复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4.两年制研究生评审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2025级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分别制定评审细则,依据评审细则确定获奖等级。评审细则于9月4日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审核备案。

对符合条件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各一级学科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占学科总考生的比例划分学业奖学金名额(四舍五入计算,名额不够一个时保留一个名额)。一等奖学金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

名额划分后,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由高到低依次获得二、三等奖学金。

1)一志愿考生

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两年制研究生依次参照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英语、复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2)调剂考生

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两年制研究生依次参照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英语、复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5.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小组提交评审结果。9月16日下午15:00前,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小组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提交评审结果,评审过程材料及评审结果经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宋钰老师。

6.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对各学科(专业)推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

7.学院公示:9月17日—9月23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获奖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橱窗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工作咨询及其他

(一)工作咨询

经济管理学院咨询电话:88801917

咨询老师:宋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咨询地点:励学楼202

(二)其他

本工作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