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3-29

2017 年 9 月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委员会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和规范双语教学,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语教学含义

双语教学是指教师在该门课程授课过程中采用外文教材并且用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数的 50%及以上的课程教学(公共外语课及外语专业使用本专业外语进行的教学除外)。我校目前双语教学的外语主要指英语。


二、双语教学开课的基本要求

(一)教师要求

双语教学教师应为本专业骨干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应聘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应有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掌握标准的英语口语,熟悉本专业英语词汇,能够流畅地运用外语进行授课及交流。“双语教学”教师一般应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经历。无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的英语考试,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

(二)课程要求

双语教学课程应为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开展双语教学要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符合教学过程的规范要求,符合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所确定的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

(三)教材要求

双语课程应尽量选用国外知名作者、知名出版商和知名高校使用的、近 5 年出版的、适合学生的高质量的外文原版教材,特别是应优先选用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引进的原版教材。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任务需要,从对教材的合理使用出发,在教学中对原版教材进行改编或选编处理。若没有合适的原版教材,则必须参照和选取与中文教材相近的原版教材的相应部分编写外文讲义。双语课程还应提供学生相关教学参考书籍和资料(可以是中文版)。

(四)教学环节要求

双语授课教师在课堂讲授中应做到语音语调准确、清晰、熟练、规范,学生能理解 80%以上的授课内容。教师在授课教案、课堂讲授、教材讲义、课堂讨论、辅导答疑、布置作业、课程考核等教学的全过程中使用外语。使用外语授课时间应占授课时数的 50%以上。作业的外文比例不低于 50%,考试中外文出题和答题内容不低于 50%。任课教师用外语板书、PPT 或其他方式授课过程使用外语的信息量应达到 50%以上,要有外文教学大纲并且上网。教师应在网上公布相应的教案或课件,以利于学生复习。

(五)教学效果要求

授课教师要处理好双语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课程要求的水平与专业实际相结合,与学生的外语水平和实际接受能力相结合。应根据课程特点和难易程度,循序渐进,有针对性地组织或调整教学内容;要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反馈意见,力求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经评教检查发现因教师英语水平或学生接受能力致使教学效果较差的双语教学,应将此课程改为汉语教学。


三、双语教学管理

(一)申请

教师计划使用双语教学,应在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期间(第 10-11 周)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北方工业大学本科双语教学开课申请表》,写出双语教学内容纲要,且应在开课前完成课程全部计划教学内容 50%以上的教案。对于近二年内开设过同类课程双语教学且评价良好的教师,可减免部分审核程序允许直接开课,同时应加强授课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审核

课程所在单位要组织专家对拟开双语教学课程进行审核。开课前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对任课教师提交的双语教学内容纲要、教材、教案、相关课件、习题进行审核并组织试讲,合格后学院留存相关材料,同时将双语教学开课申请表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下达教学任务。

(三)检查管理

各院(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将本学期确定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由课程所在学院(系)负责进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将各方意见或建议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各教学单位及教务处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意见并整改。


四、双语教学工作量计算

双语教学工作量计算按学校工作量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工作,并对进行双语教学的课程和教师进行精心选择和聘任,在政策、师资、经费、教学条件上给予积极支持,以保证双语教学的质量。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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