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讯及信息报送的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02-05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讯及信息报送的

管理规定

为深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做到通讯通畅,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切实维护学院师生生命安全和各项工作稳定,根据学校文件有关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定: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2.从即日起,要求师生务必做到通讯畅通, 杜绝出现关机或停机情况。 如通讯确有困难,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反映。

3.从即日起,要求师生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个人有关信息,不拖延、不瞒报。各系和各班级要做到每日按时准确报送信息,做到“一人一策”,实现师生全覆盖。

4.针对教师中信息回复不及时现象。每月累计出现 2 次时,学院进行通报,超过(含)3 次时交由学院研究处理。

5.针对学生中信息回复不及时现象,每月累计超过(含)2 次时,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超过 3 次(含)时交由学院研究处理,并作出记录。

6.以上规定仅限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期间由学院统一发布的有关通知信息, 工作界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疫情过后本规定自行废止。

经济管理学院

2020.02.05


版权所有 北方工业大学 丨 经济管理学院丨 电话:010-88803286丨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