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201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答辩会

发布日期:2012-03-05

为配合学校2012年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济管理学院定于3月8日上午10:00在2教201举行北方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学院推荐答辩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作为答辩评委参加,参与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教师提前准备申请书等材料,并准备教学成果奖陈述答辩PPT,申请人陈述时间为10分钟。申请人参考评选条件申报一等奖或二等奖,申报通过者将参加学校答辩。

2012年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相关事项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近年来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

2.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评奖范围主要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调整专业结构,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教师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主要完成人及所报成果须具备的条件

1.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与教学管理中取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2.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风范。

3.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并无教学事故。

4.所报成果必须有二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重要贡献、有重要突破、有创新,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并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所有成果申报原则上要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实践应用的支撑;申报一等奖的成果必须要有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的支撑。

6.已经获得过国家及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在此次评奖范围之列。

三、材料准备

1.《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二份)。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实践报告、教学文件及课件、成果鉴定书、项目验收报告等)及有关附属材料。

3.《申报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简介》(一式二份)。

经济管理学院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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