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十一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2

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开展“十一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国庆节放假及社会实践安排的通知》,本学期10月8日(星期三)至10月11日(星期六)为社会实践周,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学生中开展“十一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鼓励同学们走出校园,以专业知识为基础,增强对社会的认知,加强自我的内力觉醒。结合经管学院特点与人才培养目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六)

二、活动主题

践行OYTF计划,觉醒你我他内力

1、大一O计划(Original,新的起点,初始化)

2、大二y计划(Yes,we can!分岔,分流)

3、大三T计划(Target,定位,明确职业目标)

4、大四F计划(Fly,飞翔,冲刺)

三、参加范围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2011级毕业生自愿参加)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每位同学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以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3人)为单位,从以下题目中任选其一完成。参考题目如下:

1、践行OYTF计划:每名学生分别结合主题,撰写一篇关于践行计划的个人行动方案,深化行动成果。(限11级、12级、14级学生选本题目)

2、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同学们根据各自参观情况,撰写参观感想。

3、参观本专业相关企业:结合自己的专业,到相关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生产经营情况,了解职业发展情况,撰写参观心得体会。

4、了解新农村建设:深入祖国的新农村进行调研,了解新农村的建设,撰写新农村调研报告。

5、到其他高校听一节专业课:任选一所高校,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课程,旁听一节课,并撰写课堂笔记及学习体会。

6、读一本经典书籍:选择一本经典书籍进行阅读,并撰写读书心得。

五、活动奖励

活动考核优秀的同学,将获得社会实践1分;考核合格的同学,将获得社会实践0.5分。

六、活动要求

1、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要求每名同学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2、每位同学需将拟参与的活动题目及活动方案告知班导师,并根据实践计划积极开展活动,记录活动亮点、方案设计和活动成果等相关内容。实践活动总结需提交书面报告、视频(或照片)等,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

3、各班级召开班会交流实践活动成果,对活动完成情况考核。由班导师负责组成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6人),对实践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4、10月20日下午5点前,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实践成果及班级评审结果提交到二教213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处(班级“十一社会实践”评审结果登记表见附件1)。每班提交优秀活动总结2篇,学院编辑实践成果集。

希望各班重视此次活动,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合理规划,争取为后续的大学生活提供帮助。

经济管理学院

2014年9月22日

附件1:班级“十一社会实践”评审结果登记表

经济管理学院

“十一社会实践”评审结果登记表

班级: 班导师:

序号

姓名

学号

实践题目

评审结果

(优秀、合格、不合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考核小组成员:

序号

姓名

班级职务

签字

1

班导师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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