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9-15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4]28号)、《北方工业大学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研工[2014]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根据学校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经济管理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委员由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公开答辩、公示和申诉受理等工作。

二、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三)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学校相关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平均分在本学科排序为前30%或85分以上;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科研能力较强,发展潜力突出。在核心期刊或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过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者获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含)以上,或者获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以上成果要求申报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申报人排名第二;同时,成果须在2014年9月19日(含)前获得。

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或在学科发展与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生,可由导师推荐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其参评资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资格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未按时注册报到或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5.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者;

6. 经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认为有其他行为严重不良者。

三、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 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同样具有参评资格;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具体参见《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4]28号)。

(二)推荐名额:根据学校的名额分配,学院的推荐名额为5名。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2014年9月16日-9月19日)

1. 由研究生辅导员于国旺老师通知全体研究生,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同时,学院的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将在学院的公告栏和网站进行公告。

2.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为“审批表”)。“申请理由”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荣誉、专利等,发表论文严格按参考文献的格式列出,包括所有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发表年份、期数、页码,同时注明中文核心、检索等情况)和创新实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应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并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审批表正反双面A4纸打印。

注意事项:(1)审批表见附件1;(2)不得改变审批表的格式。

3.研究生本人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

注意事项:(1)申请表见附件2;(2)不得改变申请表的格式。

4.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在硕士期间取得的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学术竞赛获奖、科研获奖、荣誉、专利等,成果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9日(含)。

5.9月19日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版“审批表”4份、纸质版“申请表”1份、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研究生辅导员于国旺老师处(二教202),并发送“审批表”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到邮箱:这个 E-mail 受所垃圾邮件程序保护,您需要启用 JavaScript 才能查看。。成果材料提交形式:论文期刊原件及论文复印件(复印期刊封面页、目录页、自己的论文页);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书的封面页、目录页、本人参与写作的说明页、封底页);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成果材料请装入档案袋提交。过时不再接收材料。

(二)学院评审

2014年9月20日-9月30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和答辩,具体流程如下:

1.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申请和符合条件情况,确定参与答辩同学名单并公示。

2. 进行答辩。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评委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获得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创新性和应用性、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评审中,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不参与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评分。

4.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5. 学院公示: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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