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发布日期:2023-10-14

一、竞赛介绍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是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的全国性竞赛,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挑战杯”的杯名由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小挑”),从1999年开始举办,2014年改为“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2020年回归挑战杯,命名为“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偶数年)举办一届。

创业计划竞赛起源于美国,又称商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

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进行。

二、参赛范围及要求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大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3人。

对于跨校、跨二级人才培养单位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参赛要求

1.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5.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 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三、大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2022年大赛下设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长三角”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评审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四、赛程安排

* 每届竞赛的具体要求请关注学校发布的竞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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