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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22


参照《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及《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复试考核

1.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同一批次复试采用相同的复试方式。

2.复试考核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复试既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面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科研创新潜质。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一并进行,具体方式以各学科专业通知为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复试成绩由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和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组成。

复试成绩(保留到百分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8+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生源紧张的学科专业,可以分批组织复试。每批复试成绩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二、复试时间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59月下旬—10月中旬,各批次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网站或学科专业复试通知为准。

(二)复试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须及时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922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已取得推免资格考生填报招生单位志愿功能;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招生学科专业通知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或学科专业复试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前需将以下材料扫描合并为1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wy@nut.edu.cn)(预报名期间已经发送材料的可不再重复发送):

  个人自述材料(简历、自荐信等);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

  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4.学院进行复试测试,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

6.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20251025日前将办理完毕的《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邮寄(送)达复试学科专业。

三、拟录取结果公示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于10月下旬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研究生院公示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748;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wy@ncut.edu.cn

五、纪律要求与监督

执行《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规定。

六、复试工作应急处置办法

执行《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规定。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

202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