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课程设计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22-03-30

2017 年 9 月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委员会通过


课程设计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针对某门专业基础或专业课程进行的专门技术训练,是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课程设计,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门课程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创新精神;检验前期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为保证我校课程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学院副院长负责本学院课程设计工作,监督本学院各系课程设计工作的落实、运行和质量保障。

(二)系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的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确定课程设计题目、选用或编写指导书,审定考核方式以及负责本系课程设计的组织、实施及检查工作。


二、课程设计教学要求

(一)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与方法、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其基本工程素质。

(三)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四)使学生掌握与本课程有关工程设计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三、课程设计选题要求

(一)符合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要求。

(二)选题应基本覆盖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三)题目的内容应结合工程实际,有较充足的技术参考资料。

(四)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综合考虑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以及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既能使学生获得充分的实践锻炼,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任务。

(五)课程设计题目每年应进行适当的更新。


四、课程设计任务书、指导书

(一)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编写,指导书由指导教师选用或编写,系主任审定。

(二)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具体格式由各系根据本课程设计的要求制定,一般应包括设计题目、设计内容、设计参数、设计条件等内容。

(三)自主编写的课程设计指导书应包括设计步骤、设计要点、设计进度安排、主要技术资料、方案比较、设计说明书的要求等内容。


五、指导教师职责

(一)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选题,课题覆盖面宽,能够起到综合训练作用。

(二)在课程设计进行前,将课程设计任务书、指导书发给学生。

(三)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提出独立见解,适当组织讨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意发掘学生的创新潜能。

(四)严格要求学生,使其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课程设计教学要有布置、有指导、有检查、有考核。

(五)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每天到设计现场做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原则上每个班级(或相当于 1 个自然班的人数)至少配备 1 名指导教师进行辅导。

(六)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课程设计报告、图纸等,客观、准确地评定学生的成绩。

(七)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课程设计的总结工作。

(八)按时上交课程设计文件(任务书、设计说明书、计算书、设计图纸等)到系里。


六、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必须修完课程设计的先修课程,才有资格做课程设计。

(二)明确课程设计的目的,认真领会课程设计的题目,读懂课程设计任务书与指导书的要求,学会设计的基本方法与步骤,积极认真地做好准备工作。

(三)课程设计中,学会如何运用先修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

(四)要有勤于思考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善于接受教师的指导和听取同学的意见,有意识地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

(五)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增强自身的创新精神和工程意识。

(六)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设计任务,严禁抄袭、找人代做等,否则成绩以不及格计。

(七)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则需向指导教师请假。凡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者,均按旷课处理。

(八)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卫生、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嬉戏、吸烟等行为。


七、成绩评定考虑因素

(一)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及设计图纸等文件的质量。

(二)学生设计过程中的表现。

(三)如进行答辩,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

(四)学生未参加课程设计的时间达到总课程设计时数 1/4 以上者,课程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八、课程设计成果保存

课程设计文件(任务书、设计说明书、计算书、设计图纸等)由系负责保管,保管期限 3 年以上。


九、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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