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9-13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通知,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人员组成根据《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

组长:赵继新

成员:谢朝阳 赵 洁 陶晓波 徐 岩 郝 凯 范景军

秘书:张平胜

(二)学院专业系成立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专业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专业评审组成员由本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依据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师德表现等由各系党政联席会集体遴选确定,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

专业评审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含组长1人),秘书不少于1人。

(三)学院各专业评审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应届毕业班导师或有直系亲属申请参加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所有工作。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学院共推荐7名。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班级数

2018届毕业生人数

推免名额

工商管理

3

74

2

会计学

5

163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76

2

学院合计

11

313

7

三、报名及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前三学年学习成绩优异;

(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30分以上。小语种参照本标准执行;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评审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院信息公告

9月13日8:00之前,学院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公告栏公布工作通知及相关办法。

(二)个人报名与申请

1.学生本人根据条件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

2.个人申请报名时间

9月13日9:00-12:00,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到学院登记并领取报名表。

3.个人报名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励学楼213室)张平胜老师处。

4.9月13日14:00-17:00,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申请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推免生书面申请》;

(2)《北方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报表》;

(3)历年成绩单,在学校指定的设备上自行打印带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4)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原件、复印件;

(5)重大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荣誉称号、参与社会活动等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复印件(发表论文不含录用通知书,下同);

5.材料提交截止9月13日17:00时,过时不再受理,并公示申请人名单,以公示名单为准。

(1)9月13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学院相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9月13日下午19:00,学院审核小组对所有申请者的全部申报材料在学院橱窗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组织综合测评

1.综合测评时间:9月15日。

2.采取按申请专业分别抽签的方式确定参加综合测评的顺序。

抽签时间:各专业综合测评顺序的抽签时间统一为9月15日上午8:30。

抽签地点: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励学楼213室)。

抽签负责人:张平胜老师

3.各专业综合测评地点:

专业

综合测评时间

综合测评地点

综合测评时间

工商管理

9月15日

励学楼201

10:00-12:00

会计学

9月15日

励学楼301

9:00-11: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9月15日

励学楼301

13:30-15:30

特别说明:无论何种原因,在学院规定的综合测评时间未参加综合测评的同学视为自动弃权,学院不再另行组织综合测评工作。

(五)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办法

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其构成为: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占60%(以在本校修读的课程成绩为准);综合面试成绩占30%;参加重大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荣誉称号、参与社会活动等加分占10%。坚持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原则。

1.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的认定与组织实施:个人填写申报;学院相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审核认定(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占综合测评总成绩的60%)。

2.综合面试的组织实施与内容。

综合面试由专业评审组组织实施,综合面试实施全过程录像。专业评审组每位专家实名制独立评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以下五个方面(占综合测评总成绩的30%):

(1)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占面试成绩的25%;

(2)科学研究基础及科研能力,占面试成绩的25%;

(3)反应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占面试成绩的20%;

(4)判断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占面试成绩的20%;

(5)仪态仪表及气质,占面试成绩的10%。

3.参加重大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荣誉称号、参与社会活动的认定与组织实施(占综合测评总成绩的10%)。

(1)个人填写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不含录用通知书);

(2)专业评审组组织实施。评审组根据《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分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计分项目及标准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分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于9月13日前在经济管理学院橱窗公告栏同时公布。

参加重大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荣誉称号、参与社会活动的得分由学院专业评审组审核认定。

(六)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办法及公示

1.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办法

专业评审组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办法,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上报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按专业分别确定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2.学院公示

9月15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专业公示所有申请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学院公示期:9月15日—20日。

公示地点:学院学生工作橱窗栏。

3.对于符合我校免试推荐条件,申请到外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如未被申请学校录取,则自动失去推免生资格。

(七)学院推荐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后,于9月20日向学校上报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

五、管理与监督

(一)如果对推免工作的过程或者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1.在最后一学年中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不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4.身患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

(三)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推免工作过程中,若相关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影响学校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监督

1.学院监督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励学楼211)

电话:010-88803296

联系人:赵洁

电子邮件:这个 E-mail 受所垃圾邮件程序保护,您需要启用 JavaScript 才能查看。

2.学校监督电话:88803235

六、工作咨询及其他

(一)工作咨询

经济管理学院咨询电话:88803285

咨询老师:张平胜

经济管理学院咨询地点:励学楼213

(二)其他

本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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